欧盟商标注册的具体步骤
1993年12月20日,欧盟会议通过了《欧洲共同体商标条例》,简称CMTR。英、德、法、意大利、西班牙等欧盟国家开始实行一种在欧盟全部国家(到2007年1月1日,该欧盟已扩展到27个国家)使用的商标体制。
欧盟商标局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申请。欧盟商标保护期限为十年,可续展,代理南京商标注册,每次续展保护期限为十年。欧盟商标的申请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其他入《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的国民也可以提出申请。欧盟商标现覆盖的成员国编辑本段 欧洲联盟之27个国家: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希腊、奥地利、荷兰、爱尔兰、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维尼亚、克罗地亚、土耳其、罗马尼亚、保加利亚。
商标注册程序编辑本段首先,必须向适当的国家或地区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该申请书中必须有一份申请注册的标志的清晰图样,包括任何颜色、形状或立体特征。该申请书中还必须列出使用该标志的商品或服务的清单。该标志必须符合若干条件,才能作为商标或其他类型的标记受到保护。该标志须有显着性特征,使消费者能将其作为识别某具体产品的标志加以区别,并与识别其他产品的其他商标区分开来。该标志不得误导或欺骗消费者,也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公共道德。
较后,所申请的商标权不得与已经授予另一商标注册人的商标权相同或相似。这一点可以通过国家局的检索和审查,或通过提出相似或相同权利主张的第三方所提出的异议,商标注册,予以确定。
3月2日,国家工商总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签署了《关于推进广西建设商标品牌强区合作框架协议》。在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陈武的共同见证下,南京商标注册申请,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俊臣,自治区副**黄日波分别代表总局和自治区签署协议。总局和自治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签约仪式。
据了解,此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着眼于落实党*、**关于品牌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部署,立足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充分发挥广西作为中国西南出海大通道的区位优势,依托中国—东盟合作与交流平台,充分利用工商总局商标战略资源,发挥商标品牌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广西创新驱动发展,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