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可以采取的方式有哪些
工商部门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南京公司注册,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抽查中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审计、验资、咨询等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他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 企业在接受工商部门抽查时有哪些配合义务
工商部门依法开展检查,企业应当配合,代理南京公司注册,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需要,南京公司注册代理,提供会计资料、审计报告、行政许可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场所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
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工商部门应当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及经营性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南京办理公司注册,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分公司经公司登记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向公司登记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