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可注册的商标
欧盟商标可包括任何可用图表代表的标记,特别是文字,包括人名、图案、字母、数字、商品形状或其包装外观,只要这些标记能够把一种商品或服务用途同其它种类的用途区分开来。 因此,南京商标注册,以下标记可以用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
文字标记包括字母、数字、或字母、数字和文字的组合;
包含或不包含文字的图形标记;
彩色图形标记;
颜色或多种颜色的组合;
三维立体标记;
声音标记等。
欧盟商标的注册程序
申请人向欧盟商标局或欧盟成员国商标局提出申请;
欧盟商标局将申请通知各成员国的商标主管机关,以进行各国的商标审查;
审查通过后,申请南京商标注册,进行三个月的公告。在此期间*三者可提出各种异议;
如果没有*三者提出异议,南京商标,申请的商标在一年内获准注册;
需时12-15个月。
商标申请日的确定:
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南京商标申请,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日期的单位为''日'')
三、商标审查
商标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