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风险代偿和利息补贴机制,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
(一)创新贷风险代偿机制。市、区(级开发园区)财政预算安排科技银行风险代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代偿资金),用于科技型企业贷风险代偿。
科技银行向列入扶持的科技型企业发放的信用贷和知识产权质押贷,单笔不**过500万元,产生逾期**过三个月、且未能收回的本金部分,南京科技贷申请,经市金融办会同市科委、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后,按7:3比例由代偿资金与科技银行进行分担。代偿资金代偿上限为当年科技银行科技型企业信用贷和知识产权质押贷余额的6%,由市、区(级开发园区)财政按1:1进行分担。
对代偿资金已代偿的贷,科技银行要建立明细台账,实行账销案存,继续尽职追偿,南京科技贷的要求,追回的资金扣除必要费用后按原比例返还市、区(级开发园区)两级财政。经市金融办会同市科委、市财政局审核批准,科技银行可对逾期确实无法收回贷进行核销。
创新优化操作流程,强化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
(一)市科技创新创业金融服务中心建立并完善科技型企业数据库,优化网上快捷申报和审批程序。企业登陆“南京科技金融”网站,科技贷,填报《科技型企业申请科技贷信息表》并提供相关资料,经市、区(级开发园区)两级科技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属于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纳入科技型企业数据库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二)科技银行以科技型企业数据库为基础,按照独立审贷的原则选择确定授信贷企业;科技银行在营销过程中发掘的科技型企业,推荐并经市科技行政部门认定后纳入政策扶持范围;科技银行向科技型企业发放及收回贷的动态信息,应及时向市科技创新创业金融服务中心进行报送。